一、受理条件: 1、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 2、在国内已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一年以上取得科研成果者; 3、其他为我市急需且确有真才实学的留学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