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询问,他2008年2月初刚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依据的是2007年四季度的限制政策,但现在尚未放款,不知能不能按照新政策多贷点?
记者就此咨询了部分银行。银行表示,如果市民是在此次新政出台前不久到银行办理的,且合同尚未送往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可以到银行来协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银行会尽量为市民作出有利调整。
公积金中心人士也指出,已完成终审的合同不能改变,未经中心审批的合同则视具体情况,可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