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申请条件:
外国专家受聘在京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应遵循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京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2.应聘在京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3.应聘在京的企业中担任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