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各类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3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与稳定就业的作用,结合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调整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制定《东城区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