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参保单位: 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正当权益,提高社会保障卡的制卡速度,使参保人能够尽快持卡就医,自2013年10月8日起我中心及各分中心经办柜台不再受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中使用纸质版照片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的新参保业务。 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需按要求上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的电子照片,并预约网上申报号(A号)至经办柜台办理新参保落地审核。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可将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V4.11.0),通过软件上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的电子照片,并预约普通号(B号)至经办柜台办理新参保审核。 新参保审核业务中,将依照标准审核电子照片。对于未上传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审核不通过的,经办柜台将退回业务申请,参保单位须重新进行新参保信息申报,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鉴于人工审核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请参保单位尽量要求参保人员提供专业照相馆制作的电子照片。在后期制卡中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参保单位需按照社保卡换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相关责任由单位自行承担。
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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