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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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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力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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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TIP全封闭英语口语培训
· 关于终止与北京新华博越公司开展外教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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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育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 各级计划生育主管机关负责《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保障等行政机关配合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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